長沙市望城區衛生健康局
一、機關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民健康政策及國家衛生健康法律法規、省衛生健康地方性法規,擬訂全區衛生健康政策、規劃、地方標準和技術規范并組織實施;統籌規劃全區衛生健康服務資源配置,指導區域衛生健康規劃的編制和實施;擬訂并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協調推進全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議;組織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管辦分離,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
(三)擬訂并組織落實全區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含生產安全事故)的醫療衛生救援。
(四)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
(五)貫徹執行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負責食源性疾病及與食品安全事故有關的流行病學調查。
(六)負責職責范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負責衛生健康系統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七)制定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并監督實施,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會同有關部門實施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制定并組織實施醫療服務規范、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范。
(八)負責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執行計劃生育政策。
(九)指導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加強全科醫生隊伍建設;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
(十)負責全區健康教育、健康促進和衛生健康信息化建設等工作;組織開展國際交流合作與援外工作。
(十一)負責區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重要來賓、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二)擬訂全區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承擔原區愛衛辦移交的衛生城市創建、病媒微生物防治等工作并組織實施。
(十三)指導區計劃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十四)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
長沙市望城區衛生健康局內設職能科(室)6個:局辦公室、局財務人事科、局醫政科、局公共衛生科、局政策法規科(行政審批科)、局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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