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望城區科學技術局
一、機關職能
1.貫徹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和創新引領開放崛起戰略,擬訂全區科技發展規劃和政策并組織實施。
2.統籌推進全區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加強區域創新發展、科技資源合理布局、科技資源開放共享和協同創新能力建設,推動科技園區建設;開展科學普及和科學傳播等相關工作;統籌推進創新型區(縣)建設。
3.優化科研體系建設,牽頭組織重大科技創新基地建設,推動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承擔推動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相關工作,推動全區重大科技決策咨詢制度建設。
4.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優化科技資源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議,推動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建設,協調管理區級財政科技計劃并監督實施。
5.編制區級重大科技項目計劃并監督實施,統籌關鍵共性技術、前沿引領技術、現代工程技術、顛覆性技術研發與創新,牽頭組織重大技術攻關和成果應用示范。
6.負責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相關科技評估管理,指導科技評價機制改革。
7.組織擬訂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科技促進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的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重點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務并監督實施。
8.牽頭負責區級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擬訂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措施并監督實施;指導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科技金融結合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
9.擬訂科技對外交往與創新能力開放合作的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國際和區域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
10.負責引進國內外智力工作;建立國內外科學家、團隊吸引集聚機制和重點國內外專家聯系服務機制;擬訂出國(境)培訓計劃并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推動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
二、機構設置
長沙市望城區科學技術局內設職能科(室)3個:綜合科、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科、農村科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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