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望城區財政局
一、機關職能
(一)組織貫徹執行國家財政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區財政政策、改革方案并監督執行;參與制定各項宏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政政策實施宏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
(二)執行財政、財務、會計、國有資本金基礎管理的制度及辦法;執行《企業財務通則》。
(三)負責編制年度區本級預算草案并組織預算執行;匯編全區財政收支預算,匯總全區財政總決算;受區人民政府委托,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年度預算及執行情況,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組織擬訂全區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草案,承擔審核批復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責任,根據區人民政府授權,依法對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預算執行情況實施監督。
(四)負責組織實施非稅收入國庫集中收繳制度,負責非稅收入賬戶、收繳方式、退付退庫等管理;管理財政票據,承擔專項彩票公益金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全區財源培植和收入組織工作。
(五)組織擬訂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指導和監督本級國庫業務,按規定開展國庫資金管理工作;擬訂政府采購相關制度并監督實施。
(六)承擔控制社會集團購買力責任;管理財政預算內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
(七)負責審核部門預算項目支出;對政府投資項目預決算進行評審;推行重點工程項目的報賬管理;承擔財政有關專項資金管理責任;執行社會保障資金的財務管理制度。
(八)貫徹執行政府內外債務管理的政策、制度和辦法,防范財政風險;承擔統一管理區政府內外債責任;按規定管理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組織貸(贈)款;承擔財稅領域交流與合作的具體工作;依法擬訂區級政府債務管理制度和辦法,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規范舉債融資機制,著力防控隱形債務風險。
(九)承擔全區的會計管理責任;組織財會人員培訓。
(十)監督財政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監督執行會計規章制度,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監督執行政府預算、行政和事業單位及分行業的會計制度;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
(十一)依法推進預決算公開;組織實施區級財政支出績效評估工作,擬訂預算績效管理的相關制度,組織指導區直預算部門開展預算績效管理工作。
(十二)依法依規履行區級國有金融資本管理相關職責。
(十三)承擔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職責。
(十四)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
長沙市望城區財政局內設科(室)14個:辦公室(人事教育科)、綜合規劃科(法制辦)、預算科、國庫科、行政文教科、經濟建設科、農業科、社會保障科、企業科、會計科(財政監督檢查室)、預算績效管理科、總工室、金融與債務科、稅政科(財源建設管理辦公室),下設二級機構7個:長沙市望城區國庫集中支付核算中心、長沙市望城區財政事務中心、長沙市望城區鄉鎮財政事務中心、長沙市望城區財政統發工資中心、長沙市望城區財政預決算(投資)評審中心、長沙市望城區財政結算中心、長沙市望城區財政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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